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24日和26日,合肥一男子三天时间内在电梯里两次猥亵一名13岁女童。9月10日,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获悉,嫌疑男子被批准逮捕。
2021年9月9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寻求刺激、满足性欲为目的,分别于8月24日、8月26日,先后两次在电梯内对被害人(系未满14岁幼女)实施猥亵(点击见详细报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猥亵儿童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