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8月5日,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卫健委疫情防控督查组对城区部分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药房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
督查中发现,舒怡梅河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违规收治有咳嗽和咽痛症状且无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患者,并进行输液治疗,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立即责令该卫生服务站停业整顿十天,并予停业期满后立即上报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执业。
下一步,县卫健委疫情防控督查组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督查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卡”作用。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和重点公共场所人员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意识,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杜绝疫情传播蔓延,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