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在疫情防控查验点拒绝接受检查还冲卡、在集中隔离点私自联系家人送药还擅自离开房间……郎溪警方近日在及时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通告》并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两人在疫情防控查验点“冲卡”被拘
7月29日2时30分许,喻某某驾驶货车途经梅渚镇疫情防控查验点时,拒绝接受疫情防控检查,并冲卡逃离,被郎溪警方查获。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7月30日9时50分许,郑某某驾驶车辆途经郎溪东高速收费站出口疫情防控查验点时,未按要求停车接受检查,并驾车逃离,被郎溪警方查获。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隔离点擅自离开房间并欲自行服药
7月30日晚9时许,在郎溪县建平镇维也纳酒店防疫集中隔离点,被隔离人员陈某某私自联系其丈夫送药品到该隔离酒店一楼,后陈某某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隔离的房间,通过工作人员安全通道,窜至一楼大厅消防通道处取药时,被隔离点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劝返回房间。后陈某某听从隔离点工作人员的劝解,被送往郎溪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接受治疗。
鉴于陈某某违反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相关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郎溪警方将继续保持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全力保障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平稳、顺畅开展。
王哲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