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金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消息, 7月13日,记者从金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该县发布《金寨县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具体通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7月19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内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9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对接种禁忌症人群由辖区医疗机构接种点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二、7月20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动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及各类餐饮单位、商场商店、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物业小区等机构和公共场所查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安康码”内疫苗接种信息或接种证明),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上述机构和场所,同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
三、7月18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快递、物流、外卖、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未接种疫苗原则上不允许从事相应经营活动。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接皆接”,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四、鼓励全县景区景点、电影院、网吧、歌厅、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银行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已完成接种未能使用智能手机“安康码”的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提前到所在村、社区申报申领包含接种信息的健康通行证。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