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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2021年蚌埠市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出炉(附录取办法)

©原创 2021-07-03 11:4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7月2日,蚌埠市教育局印发《2021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公布2021年蚌埠市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

注:各校从外地市转学到现就读学校的应届考生数(206)与在考试院直报的应届考生数(7人)合计213人,只享受基础性分解指标。凡本市区内转学,在现学校实际就读不满三年的不享受分解指标。

招生计划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2021〕5号)文件精神,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1090人,其中怀远县7248人,五河县3400人,固镇县3088人,蚌埠市区7354人。

蚌埠市区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3877人,市示范高中1300人,民办高中2177人。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成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统招计划(含特长生)和分解计划两部分组成。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按照省教育厅“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要求,2021年省示范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为775人,分解到初中学校的计划为3102人。

市区省示范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分解办法

2021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分解到校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各占50%。

1.基础性指标的分配。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基础性指标,分配到市区内各初中学校,用于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2.发展性指标的分配。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发展性指标,用于激励各初中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及规范办学水平。

3.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数,其五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组成比例,原则上按照2020年各初中学校实际录取到五所省示范高中的学生比例计算。

4.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校,第一年发展性指标执行参照同类学校的办法,即该校相关参数按当年(本轮)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得分相邻的前后三个位次的六所初中学校的均值计算,如评估得分位于全市前三名或后三名,则参考前后相对位次的初中学校的均值。

5.凡2020年没有完成分解指标计划的初中学校,2021年分解指标的计划扣减2020年未完成计划数的50%,扣减的指标重新流回统招指标,总计21人。

6.为了维护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凡是中考分数达到我市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却未填报市区普通高中志愿的,其中考成绩不计入所在初中学校发展性指标测算成绩。

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到校的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要求,2021年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的学生为2018年8月31日以后,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学生。

凡从市区外转学到市区,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不满年限的,由所在初中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直报生享受直报生分解指标。

2021年符合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和作为直报生享受分解指标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在校内公示后,填写汇总表格(见附件3)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

1.2021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两个批次。

提前批次:所有特长生设1个志愿。

平行志愿批次:共设A、B、C、D、E、F、G、H共八个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报8个志愿。

2.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分解指标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分解指标志愿。

3.省市示范高中特长生(含市队校办)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提前批次统一录取。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市队校办放在提前批次特长生录取之后录取。创新潜质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按照实施方案提供预录取名单,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市考试院直接在提前批次录取,不再另行填报志愿。

4.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教育党委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各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学校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学生志愿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涂,他人代填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违背本人志愿填涂志愿表。

5.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统一使用《2021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报考志愿预填表》(见附件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考生在学校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志愿确认表》为最终志愿,考生本人及监护人须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此表由学校收齐盖章后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封存。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志愿一旦填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更改。

6.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别于公办学校,考生报考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蚌埠美佛儿学校、蚌埠私立行知普通高级中学、蚌埠禹王学校、北大培文蚌埠实验学校志愿前,请参考《关于印发2021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2021〕5号)附件1《2021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同时向报考的民办学校详细咨询收费等有关事宜。

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办法

1.录取政策

①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划管理下进行,市教育局将严格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不予线下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②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地处怀远、五河、固镇三县的县域公办普通高中在三县各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属地招生完成后仍有空余招生计划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在市域范围内跨县域招生。

③省示范高中分解到各完中、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不设最低控制线,只设普高线。凡达到普高线的,按志愿和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没达到普高线的指标,调剂为全市统招指标。各初中要对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分解情况详见《2021年蚌埠市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分配表》。(附件1)

④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外地市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省教育厅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责任由违规责任主体承担,并进行追究。

⑤户籍为我市市区在外省参加中考,回市区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成绩按照我市中考总分折算后同时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于我市录取工作开始前将中考分数证明交至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可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2.录取顺序

市区省示范高中录取顺序为先进行提前批次的录取,其次是20%统招指标的录取,再次为80%的分配指标录取。

3.录取方法

考生查分结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每位考生根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综合素质总评结果等因素得到一个顺序位,其顺序位具体排序方法是:

第一排序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排序依据:对第一排序并列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A到D排序;

第三排序依据:按中考语数英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四排序依据:按中考语数英物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录取,依照考生的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到H逐个检索投档。

未完成的特长生(含市队校办运动员)招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录取。其他批次的录取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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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7月2日,蚌埠市教育局印发《2021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公布2021年蚌埠市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

注:各校从外地市转学到现就读学校的应届考生数(206)与在考试院直报的应届考生数(7人)合计213人,只享受基础性分解指标。凡本市区内转学,在现学校实际就读不满三年的不享受分解指标。

招生计划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2021〕5号)文件精神,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1090人,其中怀远县7248人,五河县3400人,固镇县3088人,蚌埠市区7354人。

蚌埠市区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3877人,市示范高中1300人,民办高中2177人。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成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统招计划(含特长生)和分解计划两部分组成。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按照省教育厅“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要求,2021年省示范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为775人,分解到初中学校的计划为3102人。

市区省示范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分解办法

2021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分解到校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各占50%。

1.基础性指标的分配。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基础性指标,分配到市区内各初中学校,用于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2.发展性指标的分配。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发展性指标,用于激励各初中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及规范办学水平。

3.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数,其五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组成比例,原则上按照2020年各初中学校实际录取到五所省示范高中的学生比例计算。

4.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校,第一年发展性指标执行参照同类学校的办法,即该校相关参数按当年(本轮)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得分相邻的前后三个位次的六所初中学校的均值计算,如评估得分位于全市前三名或后三名,则参考前后相对位次的初中学校的均值。

5.凡2020年没有完成分解指标计划的初中学校,2021年分解指标的计划扣减2020年未完成计划数的50%,扣减的指标重新流回统招指标,总计21人。

6.为了维护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凡是中考分数达到我市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却未填报市区普通高中志愿的,其中考成绩不计入所在初中学校发展性指标测算成绩。

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到校的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要求,2021年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的学生为2018年8月31日以后,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学生。

凡从市区外转学到市区,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不满年限的,由所在初中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直报生享受直报生分解指标。

2021年符合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和作为直报生享受分解指标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在校内公示后,填写汇总表格(见附件3)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

1.2021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两个批次。

提前批次:所有特长生设1个志愿。

平行志愿批次:共设A、B、C、D、E、F、G、H共八个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报8个志愿。

2.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分解指标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分解指标志愿。

3.省市示范高中特长生(含市队校办)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提前批次统一录取。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市队校办放在提前批次特长生录取之后录取。创新潜质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按照实施方案提供预录取名单,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市考试院直接在提前批次录取,不再另行填报志愿。

4.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教育党委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各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学校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学生志愿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涂,他人代填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违背本人志愿填涂志愿表。

5.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统一使用《2021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报考志愿预填表》(见附件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考生在学校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志愿确认表》为最终志愿,考生本人及监护人须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此表由学校收齐盖章后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封存。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志愿一旦填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更改。

6.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别于公办学校,考生报考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蚌埠美佛儿学校、蚌埠私立行知普通高级中学、蚌埠禹王学校、北大培文蚌埠实验学校志愿前,请参考《关于印发2021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2021〕5号)附件1《2021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同时向报考的民办学校详细咨询收费等有关事宜。

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办法

1.录取政策

①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划管理下进行,市教育局将严格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不予线下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②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地处怀远、五河、固镇三县的县域公办普通高中在三县各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属地招生完成后仍有空余招生计划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在市域范围内跨县域招生。

③省示范高中分解到各完中、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不设最低控制线,只设普高线。凡达到普高线的,按志愿和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没达到普高线的指标,调剂为全市统招指标。各初中要对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分解情况详见《2021年蚌埠市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分配表》。(附件1)

④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外地市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省教育厅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责任由违规责任主体承担,并进行追究。

⑤户籍为我市市区在外省参加中考,回市区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成绩按照我市中考总分折算后同时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于我市录取工作开始前将中考分数证明交至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可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2.录取顺序

市区省示范高中录取顺序为先进行提前批次的录取,其次是20%统招指标的录取,再次为80%的分配指标录取。

3.录取方法

考生查分结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每位考生根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综合素质总评结果等因素得到一个顺序位,其顺序位具体排序方法是:

第一排序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排序依据:对第一排序并列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A到D排序;

第三排序依据:按中考语数英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四排序依据:按中考语数英物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录取,依照考生的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到H逐个检索投档。

未完成的特长生(含市队校办运动员)招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录取。其他批次的录取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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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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