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施行。《反食品浪费法》的施行,一方面让节约粮食成为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也从法律层面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了约束。5月26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池州、安庆、马鞍山、芜湖、铜陵、宣城、黄山市消保委共同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从我做起。对于经营者诱导超量点餐的行为,及时举报。
天气渐热,合理购买蔬菜水果等易腐食品
立夏已过,天气渐渐炎热起来,蔬菜水果等新鲜食品的存放时间也随之变短,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蔬菜水果等新鲜食品时,根据自己的日常需要和蔬果的耐存放性合理购买,避免大量购买又没有及时食用,产生腐烂变质的浪费现象。
购买促销食品,保持理性不盲目
超市和商场经常会清理出一些临期食品,一些食品的生产厂家也会时不时做一些促销活动,这些食品的价格往往比日常价格低很多,对消费者有很大的诱惑。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临期食品时,仔细查看食品的保质期,确定自己是否能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在面对商家促销时,保持清醒头脑,科学合理购买。大量购买,放到过期又扔掉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既浪费钱财又浪费食品。
外出就餐,合理点餐勤拿少取
外出就餐时,有的消费者一直都在乎“面子”问题,即便只有几个人就餐,也要点一大桌子菜,造成大量菜品吃不完而浪费。《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这样的浪费行为在经营者明示收费标准后,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建议消费者外出就餐时,根据就餐的人数和口味,合理点餐,对于没有吃完的食品,打包带走不浪费。消费者在自助餐厅就餐时,也应养成勤拿少取的习惯,吃多少拿多少,避免浪费。
对于经营者诱导超量点餐的行为,及时举报
《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餐饮服务经营者有义务提醒消费者科学合理点餐,有义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小份餐。消费者在点餐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餐饮服务经营者有诱导、误导自己超量点餐的行为,可以保留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星级记者 徐琪琪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