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期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3类食品4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食品添加剂问题
安徽阜阳皖菜园土特产有限公司清河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金莱源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阜阳萝卜干,经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省金莱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亳州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散称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亳州市盖盛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贡椿,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标称宣城宁国市茂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茂盛笋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农兽药残留问题
合肥市蜀山区崔贤群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六安市金安区小刘牛羊肉经营部销售的羊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淮南市田家庵区胡胤水产店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亳州市涡阳分公司建设路购物广场店销售的谷物鸡蛋,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星级记者 徐琪琪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