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旌德县公安局4月6日发布警情通报:2021年4月6日凌晨,旌德县旌阳城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2岁,旌德县旌阳镇人)因家庭琐事酒后泄私愤,肆意损毁停放在旌阳镇城南路梓山汶路段的车辆,致使现场十余部车辆被不同程度损坏。接报警后,旌德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旌德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嫌疑人家属正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损毁车辆清点及赔偿工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