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为偷看女子睡觉,淮南男子黄某某翻窗进入被害女童家院内,趁女童邹某甲熟睡之际,用手抚摸邹某甲身体部位对其实施猥亵。3月22日,中国检察网公布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黄某某涉嫌盗窃、猥亵儿童起诉书。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黄某某,男,1970年出生,汉族,半文盲,农民,住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
2020年6月27日4时许,被告人黄某某来到淮南市谢家集区某村被害人邹某甲家附近,为偷看女子睡觉,被告人黄某某从邹某甲家隔壁邻居的毛坯房二楼翻窗进入邹某甲家院内雨棚上,见被害人邹某甲躺在床上熟睡,黄某某趴在窗户上伸手将邹某甲放在床头上正在充电的手机盗走,并用手抚摸邹某甲肚子、胸以及肩膀等部位对邹某甲实施猥亵,后离开现场。事后在邹某甲及亲属打电话试图追回手机时,被告人黄某某多次使用污秽下流语言重复猥亵过程。2020年8月4日,经淮南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00元。
被告人黄某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7月9日被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罪、猥亵儿童罪于同年7月21日经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执行逮捕。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猥亵儿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猥亵儿童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