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砀山法院微博消息:3月18日,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许云淮受贿一案。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云淮在担任宿州市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跟进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承揽工程、资金拨付、人员招聘、职务晋升、车辆牌照发放等过程中,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00余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许云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许云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通过“云上法庭”系统进行远程开庭,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0年8月24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曾报道《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许云淮被查》,2021年2月20日,安徽检察发布消息,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许云淮(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砀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许云淮简历:
许云淮,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天长,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8月至1983年8月 原宿州市商业局食品公司工作人员;
1983年8月至1992年4月 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黄圩派出所所长;
1992年4月至1994年9月 泗县大庄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指导员;
1994年9月至1998年8月 泗县公安局副局长(其间:1993.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管专业学习);
1998年8月至2001年3月 泗县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1年3月至2002年2月 泗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年2月至2005年1月 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 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7年11月至2010年5月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正处级)、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6年5月至今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