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学生在学校受到惩戒,如果觉得不公可以向校内的申诉委员会申诉,必要时还会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裁断。3月10日下午,合肥市第八中学成立学校惩戒教育申诉委员会,为合肥市检察院检察长、法律顾问、家长代表等颁发聘书,他们将作为该组织委员,共同参与监督学校的惩戒教育中。3月1日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正式实行,合肥八中教育惩戒委员会的成立将是新规后一个有益的探路和尝试。
“成立这个惩戒教育委员会的初衷就是保证学校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的客观、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合肥八中校长杨开仁介绍说,这些异议包括对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异议的;对学校给予的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对学校给予的取消入学资格处理有异议的;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处分有异议的。学生如果对学校做出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级部申诉处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级部申诉处理办公室对申诉进行复查,做出结论并告知申诉人;若申诉人对复查结果有异议,则提交至校级申诉处理办公室,由学校申诉处理办公室负责复查。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校申诉处理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召开申诉处理听证会的,还将召开听证会进行裁判。
据了解,惩戒教育委员会的成员们除了学校领导和校行政人员外,还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委员由法制副校长、政教处负责人、团委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受理申诉事宜、审查学生申诉的内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晓嵘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