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长江保护法》本月正式实施,如何上下游联动守护好一江碧水?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建议,长江保护应建立联动治理机制。
应建立起上下游联动的管理机制
“《长江保护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部流域性法律,意义重大。”在周世虹看来,为一条大江专门制定法律保护,这反映了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重视,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保护法侧重的是‘保护’。”周世虹认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以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为目的,以修复生态环境为目标,对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水资源、水生动植物资源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对打击惩罚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法可依,为长江流域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由于长江保护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个地方,从司法领域看,存在集中管辖和司法联动的问题。”周世虹认为,应建立起上下游联动、跨区域保护的长江流域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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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张肖:尽快对相关水利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依法保护长江的新局面。”张肖说,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抓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工作,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作出积极贡献。
张肖表示,首先要依法加强长江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合理确定“十四五”沿江各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步启动市级重点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工作。其次,依法加强河湖岸线管控。深入推进“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清理整治危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依法加强长江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大自然水系修复力度,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开展长江干支流河湖健康评估。”张肖表示,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长江干流铜陵、芜湖、安庆、池州河段整治和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长江干流防洪能力提升、洲滩圩垸整治。”
张肖介绍,下一步安徽省水利部门还要对标《长江保护法》,尽快对涉水法规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与长江保护法相一致,对相关水利规划、标准进行修订完善,确保与长江保护法相衔接。同时,按照《长江保护法》明确的相关职责,加快研究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取用水计量、水资源调度、生态流量监管、河湖长履职等配套规定,确保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衔接和协调统一。在执法和监管上,针对河道采砂管理、河湖岸线管控等长江保护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河湖保护,努力打造幸福长江。
倪致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刘旸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