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0年以来,我省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对101366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对852家暂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其他35471家不需要或者暂不需要发证登记的排污单位进行分类处置,实现“十三五”期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的目标。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项磊介绍说,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排污许可证档案库,我省筛查出4573家已发证排污单位,剩余全部纳入分类处置范围。对纳入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内的排污单位,按照无整改情形类、禁止核发类、停产类和整改发证类等几种情形分类处置。截至2020年8月底,我省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任务,比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时间节点整整提前一个月。
环境影响评价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安徽着力提高环评质量。2020年上半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组织开展了环评文件质量专项检查,对环评文件复核中发现问题的10家环评编制单位和9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对环评编制单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4家单位予以失信记分,累积扣分达到101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