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宣城网友在宣城市政府网站上咨询,“请问宣州区卫计委,网上流传的本月20之前未返乡的一律禁止返乡,这是官宣还是谣传?”
1月15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回复表示,对于网友咨询的问题立即安排宣州区防疫指挥部答复,答复明确,上述网上流传的说法与事实不符,系谣传。
答复中还表示,根据2021年1月13日发布的《宣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 20 号)》要求,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来(返)宣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境外人员返宣前,必须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入境隔离期满返宣后,继续落实闭环管理和“7+7”医学观察措施,即实行集中医学观察7天和居家医学观察7天,期间接受2次核酸检测;省外务工人员、假期学生返宣必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抵宣后必须第一时间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社区(村)报告,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措施。未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必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
请广大网友多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