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2日,据歙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号“歙州清风”的消息,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人防股负责人杨荣民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歙县县委批准,歙县纪委监委对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人防股负责人杨荣民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经查,杨荣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的烟、酒等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取虚报方式侵占国家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杨荣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歙县住建局给予杨荣民开除公职处分;歙县纪委监委收缴其违法所得,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