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凤阳一7岁男童小言(化名),在邻居家的充气城堡上免费玩耍,却不幸摔伤,致九级伤残。事后,小言家长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小言的伤残赔偿。日前,滁州市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即充气城堡主人担责70%,赔偿小言129992.40元。
7岁男童在充气城堡垫上玩耍摔骨折
据了解,2016年,凤阳的黄某夫妇在网上购买了一儿童充气城堡垫,准备对外经营。2019年国庆节前些天,两人晚上将儿童充气城堡垫,放在广场上供来往的儿童玩耍,该儿童充气城堡垫充满气后,附近的孩子可以到充气城堡上玩耍。
2019年9月11日晚约7时许,附近一邻居的小孩小言,由其姥姥带着出来玩耍,来到了儿童充气城堡垫,当时,也有其他小朋友在城堡垫上面玩耍,小言即上到儿童充气城堡垫上玩耍,黄某夫妇并没有收费。但在玩耍过程中,小言不慎从儿童充气城堡垫上滑落,摔伤左肘部。
随即,小言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后因伤情严重,又被送往南京诊治,确诊为左肱骨髁上骨折。
后经鉴定,小言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
法院判决充气城堡主人赔偿近13万元
因与黄某夫妇协商未果,小言家长将黄某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合计十多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黄某夫妇购置了儿童充气城堡垫,该装置放在室外广场,位置为公共场所,虽未收费,但作为该装置的所有人、经营人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故两人对小言的损伤负有主要责任。
而小言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作为小言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对于小言的损伤负有次要责任。综合全案,一审法院认定对于小言的损伤,黄某夫妇共同负70﹪责任,其余30﹪责任由小言的监护人自行负担。遂判决,黄某夫妇赔偿小言损失129992.40元。
黄某夫妇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日前,滁州市中院二审认定,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