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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前 安徽74项高频事项可“跨省通办”

©原创 2021-01-03 13:28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据悉,到2021年底前,安徽省将实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开具户籍类证明等74项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逐步实现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等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将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将可跨省通办

我省将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2020年底前实现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5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开具户籍类证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新设探矿权登记等74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逐步实现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等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和“省内通办”。在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协同沪苏浙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为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支持劳动力输出输入、东西部协作等省区市点对点开展“跨省通办”。支持各地各单位拓展深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

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

工作方案明确,“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要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优化调整“跨省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并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同时,设置并丰富线上专区,2021年,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加强“皖事通”APP建设和应用,推动“跨省通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设置并完善线下窗口,2021年底前,县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专窗,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并做好与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专窗的统筹衔接。有条件的市可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园区延伸。

与省外对口城市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

我省将充分发挥“皖事通办”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支撑能力,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依托平台统一支付功能,提供便利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

此外,在全面完成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牵头事项的基础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有需求、有条件的服务事项纳入通办范围,不断提升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工作水平。聚焦皖浙闽赣四省相关边际城市先行先试,支持各市围绕劳动力输入输出、东西部协作等,与省外对口城市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加快推进“省内通办”,所有列入“跨省通办”清单的事项先行实现“省内通办”,并逐年拓展纳入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据悉,到2021年底前,安徽省将实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开具户籍类证明等74项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逐步实现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等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将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将可跨省通办

我省将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2020年底前实现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5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开具户籍类证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新设探矿权登记等74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逐步实现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等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和“省内通办”。在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协同沪苏浙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为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支持劳动力输出输入、东西部协作等省区市点对点开展“跨省通办”。支持各地各单位拓展深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

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

工作方案明确,“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要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优化调整“跨省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并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同时,设置并丰富线上专区,2021年,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加强“皖事通”APP建设和应用,推动“跨省通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设置并完善线下窗口,2021年底前,县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专窗,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并做好与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专窗的统筹衔接。有条件的市可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园区延伸。

与省外对口城市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

我省将充分发挥“皖事通办”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支撑能力,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依托平台统一支付功能,提供便利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

此外,在全面完成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牵头事项的基础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有需求、有条件的服务事项纳入通办范围,不断提升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工作水平。聚焦皖浙闽赣四省相关边际城市先行先试,支持各市围绕劳动力输入输出、东西部协作等,与省外对口城市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加快推进“省内通办”,所有列入“跨省通办”清单的事项先行实现“省内通办”,并逐年拓展纳入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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