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疫情期间提前交的学费怎么办?必须退!省教育厅再次下发通知明确退费办法,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
根据规定,高等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此外,高等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住宿费,其他学段不得跨学期预收住宿费。已收取的住宿费,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本学年(学期)末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住宿费。
具体退费办法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此退费办法仅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对于学生、家长反映个别学校存在退费不及时或未退费的问题,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入核查,并对未落实退费政策的学校加大督促力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省教育厅也提醒广大学生,如各位学生、家长对疫情期间学校收费工作有疑议,可来电咨询:0551-62831884,6281207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晓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