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4日上午10时,六安市裕安区法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地拆迁办公室(征收安置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近百名工作人员走进法庭,旁听涉嫌受贿罪职务犯罪一案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8年11月,被告人韩志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征收安置办公室)、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安置办公室(房产局)工作期间,利用其征迁项目现场负责人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附属物丈量、存量违章建筑认定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被征收对象户现金72.5 万元及一套价值 18.37万元的房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