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8月20日,太和法院对以栾伍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宣判。
被告人栾伍1998年在太和县经济开发区袁洼村开办“育英武校”。自2016年以来,栾伍、栾育英经常和武校教练孙龙龙、李潘潘、姜洋等人纠集在一起,栾如云和朱红、邢超杰、于圣强经常纠结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栾伍、栾如云、栾育英为纠集者,邢超杰、于圣强、孙龙龙、李潘潘、姜洋、闫振江、赵先、李子腾、范恒博、李凯旋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在太和县旧县镇及周边乡镇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经审理,被告人栾伍等十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此次宣判,标志着太和法院已全面完成“案件清结”任务,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紧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做到了快审快判,为下一步“黑财清底”赢得了先机。下一步,太和法院将转移工作重心,加强执行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共同推行的形式快速推进执行案件进展,对依法查封的财产尽快处置,彻底打掉黑恶势力财路、断其血脉,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杨迪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