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涡阳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医疗保险金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被告人张某因家人多病,为节省开支,多次虚构其侄子武某有其他疾病的事实,在涡阳县人民医院违规开具与武某所患精神病无关的药品和医疗检查项目,并用武某的特殊慢性病证明报销,后将所开药品及检查项目提供给其家人使用,共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5427元。
2019年6月21日,张某将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部退至涡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涡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具有自首及认罪认罚的情节,且主动退赃,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结合张某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杨朔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