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6日,记者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安徽省防指向沿江江南各市发出通知,决定于7月6日15时起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通知指出,受强降雨和长江中上游来水共同影响,安徽省长江干流水位持续上涨,7月 6日10时,汇口站、大通站水位分别为19.64米、14.23米,接近警戒水位;马鞍山站水位10.03米,超警戒水位0.03米。
据预报,安徽省长江干流各控制站将陆续超警戒水位,巢湖、水阳江、青弋江、沿江西南诸河及沿江湖泊将全面超警戒水位、局部超保证水位。安徽省长江流域防汛将面临外洪内涝双重压力,防汛进入关键阶段。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要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强化会商分析研判,及时提升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全力做好长江干堤、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江心洲外滩圩、尾矿库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巡查防守,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库下游泄洪影响区、低标准圩口、城市积水易涝点等动态监测预警,视情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坚决防止人员伤亡。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工程,全力抢排涝水,减轻灾害损失。要严肃防汛纪律,加强信息报送,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上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余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