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8日凌晨5时许,枞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在232省道116Km处一辆半挂货车发生自燃。
枞阳县公安局交管六中队和白湖派出所民警、辅警们携带灭火器紧急出警。抵达现场后,民警、辅警们现场紧急封闭道路,以防货车火势蔓延到周边行驶车辆上,并拿起灭火器迅速灭火,用光了十几瓶灭火器后有效地控制了火势蔓延。后消防部门到达,大家共同将火扑灭。随后,枞阳县公安局交管六中队对现场交通进行有效疏导,确保该路段行驶车辆安全通行。
民警经过调查,当事人赵某驾驶皖A6G1**号牵引车(牵引车辆豫NZ8**挂)由枞阳县会宫镇往合肥方向行驶,行至232省道116KM处发生自燃,致车辆及通讯线路受损。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方娴 朱东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陈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