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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金额后面加了个“0” 淮南一男子伪造证据被罚2万元

©原创 2020-01-05 14:33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男子廖某在二审诉讼期间伪造证据,将欠条上的金额后面加了一个“0”。记者昨天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廖某被法院罚款2万元,严厉打击了其虚假诉讼的恶劣行径。

2019年5月,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廖某诉周某的民间借贷案件。由于原告之诉的诉讼主体错误,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上诉人廖某当庭提交两份欠条,拟证明被上诉人周某于2016年5月1日借款8700元、2016年12月1日借款72000元。

然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发现,廖某提交的数额为72000元的欠条与其一审和上诉状中陈述的7200元的欠条日期一致,但数额不同。同时,廖某庭审中陈述的该两张欠条是本金的证明观点与其上诉状中陈述的该两张欠条是利息的观点相互矛盾。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廖某通过在欠条上金额“7200”后增添“0”伪造成“72000”的方式,将欠付的利息虚构为借贷本金,廖某存在伪造重要证据、编造事实,虚假陈述的情形。廖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故二审法院在裁定维持原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同时,决定对廖某罚款2万元。

陈峰 郝林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男子廖某在二审诉讼期间伪造证据,将欠条上的金额后面加了一个“0”。记者昨天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廖某被法院罚款2万元,严厉打击了其虚假诉讼的恶劣行径。

2019年5月,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廖某诉周某的民间借贷案件。由于原告之诉的诉讼主体错误,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上诉人廖某当庭提交两份欠条,拟证明被上诉人周某于2016年5月1日借款8700元、2016年12月1日借款72000元。

然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发现,廖某提交的数额为72000元的欠条与其一审和上诉状中陈述的7200元的欠条日期一致,但数额不同。同时,廖某庭审中陈述的该两张欠条是本金的证明观点与其上诉状中陈述的该两张欠条是利息的观点相互矛盾。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廖某通过在欠条上金额“7200”后增添“0”伪造成“72000”的方式,将欠付的利息虚构为借贷本金,廖某存在伪造重要证据、编造事实,虚假陈述的情形。廖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故二审法院在裁定维持原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同时,决定对廖某罚款2万元。

陈峰 郝林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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