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今日通报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据悉,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5.2%,好于年度考核目标3.5个百分点。1月至9月,全省共产生污染赔付金5950万元,生态补偿金2.03亿元,其中,合肥、六安、亳州三市因地表水水质改善明显,获得的生态补偿金位居全省前三。
今年,依据《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我省启动巢湖新一轮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河流截污等治污工程建设,实施巢湖河流入湖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巢湖流域水质得到显著改善。1月至10月,巢湖全湖总氮、总磷和氨氮浓度分别较2015年同期下降22.2%、15.2%和48.2%。截至10月底,巢湖累计出现水华次数为77次,其中17次为局部性水华,其他均为零星性水华,最大水华面积为210.56平方公里。与上年同期相比,巢湖出现水华次数少1次(局部性水华次数持平),累计面积、平均面积和最大面积均小于上年同期。
此外,十五里河已消除劣Ⅴ类,水质改善至Ⅲ类。南淝河水质正逐步向好,今年9月和10月施口断面氨氮浓度连续降至考核目标4mg/L以下,为多年来首次。
我省不断完善全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以经济手段为杠杆,推动地表水水质的不断改善。今年1月至9月,共产生污染赔付金5950万元,生态补偿金2.03亿元,其中,合肥、六安、亳州三市因地表水水质改善明显,获得的生态补偿金位居全省前三。淮南、蚌埠因水质下降而支付污染赔付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