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怀宁县一镇卫生院会计吴某某挪用50余万公款,购买彩票,后主动投案。日前,怀宁县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尚未退出的挪用款项现金人民币五十一万三千零二元五角一分责令被告人吴某某予以退赔,返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份,被告人吴某某通过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怀宁县平山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平山镇卫生院”)并担任出纳,2015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平山镇卫生院会计,负责全院财务收支、代收代缴平山镇卫生院下辖的9个行政村卫生室药品款及管理平山镇卫生院备用金和工会账户资金等。被告人吴某某在任平山镇卫生院出纳、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共计挪用公款513002.51元,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和偿还购买彩票所借的网络贷款,现仍未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吴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尚未退出挪用款项,依法可酌定从重处罚,并应责令予以退赔。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