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委原常委、副区长魏刚(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日前经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繁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繁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魏刚在担任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一局科长、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二局科长、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一局副局长、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