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6月3日,在黄山市中心城区的屯溪区上新社区牛角巷7号,有一幢清代徽派古民居在拆除,拆迁人员称该老宅构件要运往河南。原户主程政远称,希望该老宅能在屯溪本地异地保护,流失外地就可惜了。
古建筑要拆,原户主求异地保护
年初以来,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根据2019年屯溪区棚改划定范围,对多个地块的历史文化遗存进行查访,发现在屯溪上新社区牛角巷和中门巷、前园社区等地块,有极少数清代古民居建筑。
其中,牛角巷7号的清代古民居体量较大,墙体外观和门楼完好,屋内有大量古石板、石础、条石等,有大梁和木雕等构件。该建筑旁边也是一幢徽派民居。不远处的中门巷有两三幢清代民居。
牛角巷7号的主人程政远称,已签过该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钥匙也交了,只是,这幢房子是清代建筑,保存还好,作为徽州人,希望该古民居能留在屯溪,哪怕在本地异地保护也行。他还给该地块拆迁办写过信,希望屯溪区有关部门重视此事。
徽州老宅运河南“做旅游”?官方叫停
日前,程政远告诉记者,该古民居近期可能要拆了。6月3日上午,他再次反映,古民居已经在拆,工人把构件编号打捆,称要运往河南。
当天上午,记者和屯溪区多部门反馈了此事,该区征收局负责人称,对该古民居构件要编号,应保管在屯溪区以内,以备今后在合适区域保护与利用。
当天中午,记者来到该房屋现场,拆迁工人称老宅拆除后,要运往河南异地保护,做旅游使用。随后,记者将这一消息再次反馈给屯溪区文旅体局等部门。
当天下午,黄山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称,接到这一消息后,相关部门已到现场查看,明确告知禁止把该古民居搬迁出黄山市。屯溪区相关部门也反馈称,已要求拆迁公司暂时停止拆迁,要妥善保管,且明确该古民居不得运往市外,其他情况在进一步核实了解中。
城市开发要善待徽州古建筑与街区
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明确:1911年以前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建筑物都在保护之内,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违法买卖古民居建筑构件、附属文物。
该“条例”还规定,各级政府应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把古民居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把古民居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落实保护措施,相关部门要负责建立古民居档案。
黄山市相关规定也要求,古建筑要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保护,确因需要迁移出本市范围的,须经该市政府批准。
作为徽州商业重镇和明清新安江主要水运码头,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以前有多条完好历史文化街区及明清各时期古建筑。随着城市建设开发,有的历史街区和很多古建筑已拆除消失。
徽学专家方利山称,作为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的古建筑已经不多,城市建设中应该善待每一幢古民居、每一处历史文化信息,保护利用好现存的历史文化街区。对地块开发确实无法原地保护的古建筑,要按照法规做好市内异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不能让其毁灭或在倒卖中流失。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