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3日,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政府发布消息称,近日,汤口旅游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汤口执法大队)对黄山某客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制定收费标准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汤口执法大队收到案件线索,反映黄山某客运公司的一辆往返于屯溪、黄山风景区之间的客运中巴车,其跟车售票员在政府指导价的车票外向乘客加收3元额外乘车费用。经调查,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自定收费标准之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对该客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处以罚没款846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已缴纳到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