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日从安徽省检察院了解到,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移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近日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滁州市来安县原县委书记刘荣祥(正处级)予以逮捕,并指定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 犯罪嫌疑人刘荣祥利用担任天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安县委书记职务便利, 在企业“退城入园”土地出让金返还、企业选址、企业并购优惠政策、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提前返还工程保证金、拨付工程款、提供贷款担保、提高保险赔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来安县委书记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免交巨额违约金事项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目前, 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赵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