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的《庆余年2》,16日晚终于如约上线了。#庆余年 剧王# 随即登顶热搜,相关话题不断刷屏。
与此同时,该剧广告过多的问题引发争议。
网友吐槽,“五步一广告,十步一堆广告”。作家“匪我思存”也发文:“前面的广告真多!尊贵的会员都不能跳过。”
首先不妨厘清的是,会员也不能跳过广告,并不违反“游戏规则”。
《庆余年2》此次在央视八套(CCTV-8)和腾讯视频播放。腾讯视频系列会员服务协议载明:腾讯会为不同类别的腾讯视频系列会员不同程度地减免其在观看节目内容时看到的广告时长,但并不会完全消除所有广告和商业信息。
协议中还提到,对于部分版权方或因其他原因有特殊要求的影片、电视剧、综艺、动漫、体育赛事等内容,腾讯仍可能会向用户呈现广告或商业信息,广告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赞助商广告、植入广告、TVC短片、创意广告短片等。并且,这些广告可能无法关闭或消除。
不过,不违反规则未必就合情合理。从作家“匪我思存”的吐槽来看,视频平台对广告跳过规则的说明提醒,对会员用户知情状态的确认,存在薄弱乃至疏漏之处。因此,平台方不妨进行一次自检和优化。
回到争议焦点——“电视剧中的广告太多”,平台方有必要好好聆听用户的呼声,把握好广告投放与观众体验的平衡。
剧中无处不在的广告
应当承认,广告不讨喜,甚至常常令人厌恶,但仍是一项伟大的发明。
广告链接和刺激了市场供需,促进了买卖交易,推动了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它降低了消费者获取某些产品或服务的门槛。
目前,互联网上有不少低价乃至免费的产品或服务。这并非全部源于企业的慷慨,而是用广告主的钱“补贴”消费者。用户付出的不是真金白银,只是自己的注意力或点击。
社交通讯软件如微信,搜索引擎如百度,它们之所以免费,道理也相同。源源不断的第三方广告主,实际上在替用户“付费”。
回头来看影视剧里的广告,它帮助制作方分担了高昂的成本,让购买版权、播放影视剧的视频平台得以 回本乃至于盈利。
层层传导之下,影视剧的实际观影价格就有了一定下调空间,广大观众能够从中受益。就此而言,对于广告,不妨多一分理解与包容。
大制作背后是较高的成本 图片来源:庆余年官微
也应看到,影视剧中过多广告的出现,的确会干扰故事的叙述节奏,减少观众的沉浸感。当广告数量超出了观众的容忍阈值时,很可能会招致多输局面——广告遭遇大面积反感,不仅宣传效果差,甚至会被消费者抵制;播放平台以及影视剧制作方,在口碑形象上也会遭遇“差评”;作为观众,更是难以获得良好观影体验。
因此,相关方要找到广告投放与用户体验的“黄金分割点”,既考虑商业利益需求,也兼顾观众的体验。
注重广告质量,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相关方不妨增强与内容创作者的合作,通过精心策划、富有创意的广告植入,让观众更加愿意观看。
“五步一广告,十步一堆广告”,《庆余年2》走得太急,就走得不太稳。在广告投放和用户体验之间,失去了该有的平衡,招致非议也是理所当然。这也给其他影视剧的广告投放提供了“前车之鉴”。
包括影视剧在内,任何一项产品或服务,谁更能让消费者满意,谁就更能赢得市场的认可与未来。
消费者的体验,必须被看见与重视。
据安徽时评 撰稿: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