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称,多辆汽车同时停放在西安一条道路上,其他车辆因违停被贴罚单,市场监管部门的公务用车却没被处罚。2 月18 日,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回应称,视频中车辆系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属于违法停放,已对驾驶员赵某违停行为依法处以100 元罚款。对于当日执勤民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强化责任意识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 月19 日每日经济新闻)
法规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这是法治常识,也是社会共识。同一条街道上,其他违停车辆都被贴了罚单,唯有一辆公务用车安然无恙,众目睽睽之下如此“搞特殊”,影响很坏,理应深究。
面对群众举报,当地交警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回应固然值得肯定,但这份通报似乎并未触及问题的本质,甚至有避重就轻之嫌。“唯独公务车违停未贴罚单”事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恰恰是因为执勤民警的“选择性执法”,让人看到了特权的影子,深深刺痛了社会的神经。
当地交警的通报证实,涉事公务用车确属违停,民警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但把执勤民警的问题简单笼统地归咎于责任意识不强、业务培训有待加强、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恐怕难以服众。
执勤交警为何对违停公务用车网开一面?此前,当地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曾称,如果涉事公车在执行公务,可以临时违停。但事实上,该说法经不起推敲。依照有关规定,当执勤交警无法认定违停公车是否为执行公务时,应先行执法,有异议可后期申诉并撤销罚单。难道执勤交警一看到“公务用车”四字,就想当然地认为其是“执行公务”,并“高抬贵手”?
对于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群众向来深恶痛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自己人”和“外人”之分,执法者更应知法守法,坚持“一碗水端平”,让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看到风清气正、感受到公平公正,进而营造人人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群众对公平公正的认知往往始于身边小事,越是身边小事体现出的特权意识越值得警惕。
“搞一次特殊,玷污一次形象;耍一次特权,失去一片人心。”前车之鉴不远,警钟犹在耳畔,有关方面应引以为戒。说白了,本次事件中,相关部门不仅要提升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执法水平等,还要剔除少数执法者脑子中的特权观念、潜规则意识。
作者:陈广江(2023年2月20日 新安晚报 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