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收到某信息科技公司打来的推销电话,对方不仅能清楚地叫出其姓名,而且还问他是否有贷款需要。贾某从未向该公司留过个人信息,对方称是通过一家网络平台的推广链接得知,链接中需要输入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其后,贾某举报了该信息科技公司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1月4日《北京日报》)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电话号码属于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须征得自然人的同意,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未经他人同意,随意拨打骚扰电话的行为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然而,从执行情况来看,显然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通信运营商受利益驱动,已经沦为推销电话和骚扰短信“经销商”,让规定和禁令形同虚设。
可见,推销电话侵权,还须凝聚治理合力。通过立法与多种技术手段、配套措施多管齐下,根治骚扰电话、短信,并非是不可为之事。只是,要根治推销电话和骚扰短信,需要多方共同发力,监管部门、电信运营商和用户,一个都不能少。
首先,杜绝推销电话和骚扰短信,应成为运营商一项法定义务,以此遏制运营商的利益冲动,切断蛰伏在骚扰短信之上的利益链。同时,应制定信息产业经营和服务“行业标准”,明确运营商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尤其要明确技术标准,确保用户信息不被推销电话和骚扰短信入侵。再者,用户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商业广告之类的推销电话和骚扰短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能一删了事。
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运营商参与“经营”推销电话和骚扰短信,应科以重罚;屡教不改者,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和服务,直至永远退出信息产业市场。当然,处罚仅是一种手段,关键需要配套措施跟进。如进一步完善“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制度”,建立“推销电话和骚扰短信信息源黑名单库”,对群发短信进行审核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让推销电话和骚扰短信发布者无利可图、无处遁形,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作者:汪昌莲(2023年1月5日 新安晚报 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