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年间,高校科技力量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中,校级科研机构成为高校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然而,近期不少高校却纷纷发布清理校级科研机构的通知,引发社会关注。(1月3日《光明日报》)
校级科研机构是高校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的中坚力量,在科研能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多学科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建立到发展,有的校级科研机构影响力越来越大,有的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如今却逐渐陷入空转、停运、负责人退休状态,濒临被淘汰甚至消亡的边缘。
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整合优化调整,淘汰名存实亡的“僵尸”机构,一方面可以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另一方面也是高校优化科研组织管理的必然过程。但“僵尸”机构的形成,不能简单归咎于自身管理不善,而是重建设轻管理、科学决策意识淡薄、组织结构不尽合理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整治“僵尸”机构,相比一味清理、淘汰,尤需通过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组织架构、不断优化管理等举措,推动其健康正常运转。
确保校级科研机构平稳运行,首先需加大学校投入,为人员招募、项目启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其次,校级科研机构有效运行的关键是人,应建立常态化的校级科研组织动态管理机制,管好核心成员关键少数。近年来,不少高校均出台了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设立管理与考评指标,但往往与项目难度、科技创新程度脱钩。某种程度上,这也导致一些科研人员将目光聚焦容易出成果的项目,一些需要攻坚克难、对于科研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却乏人问津,亟待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评价倾向,鼓励潜心研究、长期积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
此外,校级科研机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行政隶属关系较为复杂,使其研究组织的职责、功能定位等被逐渐削弱。校级科研机构需结合自身发展特点与需要,对当前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和重构,明确机构目标、职能范畴、任务特点、运行机制等,以促进规范有序运行。
目前,校级科研机构已到了转型的关键时期。不妨利用整顿清理的时机,以问题为导向,以科研人员为中心,大力推动经费管理、组织架构、考核评价等制度改革,早日实现内涵式提升、高质量发展。
作者:孔德淇(2023年1月4日 新安晚报 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