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厦门一家科技公司在厕所隔间安装监控。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摄像头是今年装的,目的是为了监控员工吸烟。目前,厦门翔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实地介入调查。
奇葩管理,匪夷所思。该事件最受诟病和难以想象之处,是竟然把摄像头装到了厕所隔间这个绝对意义上的私密空间。网传的监控视频图片实在“辣眼睛”,也刺痛了广大职场人的神经。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法》同时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最重要的是遵循知情同意和必要性原则。当事公司称是为了控烟,但加装烟感报警器、划分吸烟区非吸烟区、加强对员工的防火意识培训等,都是明显更合理的方案,厕所隔间装监控无疑是“下下策”,这种监管手段任性粗暴,涉嫌侵犯员工隐私,漠视员工的基本权益,伤害了劳动者感情,从网传图片来看,被拍的员工此前对摄像头知情与否也存疑,倘若调查证实是偷拍,更可见公司管理层法律意识之淡薄程度。
从借助行为感知系统监测员工怠工情况、离职倾向,到用智能坐垫收集员工呼吸、坐姿等数据,到在工位装“一对一”摄像头,再到厕所隔间装监控,这几年,职场过度监管一再引起关注。平心而论,为了实现提升效率和防止泄密等目的,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企业采用各种技术管理手段本身无可厚非。关键是无论何种监管,都必须以正当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包括装摄像头要做到员工知情同意,在合理范围内安装,个人信息在合理限度内收集,兼顾企业管理与员工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不能随意越界、侵犯员工权益,更不能无视法律规定。
技术上做到严密监管越来越便利,但倘若企业管理要以牺牲员工权益和尊严为代价,恐怕这样的公司难以真正获得认可,难以长久留住人才,反倒打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与之相反,不是整天想着监管员工,而是积极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员工干事成就感的企业,才能走得长远。
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