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罪 安徽一粮站原站长一审获刑4年并被罚39万元

©原创 彭玲 2021-02-06 10:0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中国检察网2月5日消息:近日,无为市人民法院对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无为县粮食局东郊粮站站长李能满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作出判决,李能满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九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九万元,现判决已生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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