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洪海决定逮捕

©原创 张大为 2020-10-09 15:05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淮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张洪海(正县级)作出逮捕决定。

张洪海涉嫌受贿一案,由淮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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