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原创 陶娜 2020-09-25 16:35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黄山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陈展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5年至2019年,陈展固多次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其中十八大后收受9.965万元。陈展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展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市公安局屯溪分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汪晓辉违规套取资金发放补贴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4月,汪晓辉通过虚报食堂菜金方式从屯溪分局食堂套取资金用于向屯溪分局警务保障室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98万元。2013年至2017年,汪晓辉以汽车维修费、执勤快餐费等名目套取公款用于支付该分局公务接待中超范围支出费用。汪晓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汪晓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黄山徽州区总工会原党组书记、主席闵玉昭以考察疗养名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至2016年10月,区总工会组织劳模外出考察疗养活动,闵玉昭多次违规改变考察疗养行程,变相公款旅游。闵玉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闵玉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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