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肥西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9月15日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在该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康某伟、康某品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康某伟、康某品(被称为“康氏兄弟”)二人相互依托、相互配合,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积累凶狠霸道的恶名和影响力,尤其是2009年开设赌场期间,通过抽头渔利、收取爪费等,非法获利上千万元,势力大增,标志着以康某伟、康某品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2010年-2014年,康氏兄弟又先后网罗多名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陆续加入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高利放贷、插手工程领域等大肆敛财,不断发展、壮大组织势力。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作证、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肥西及周边区域和相关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康某伟、康某品等被告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康某伟、康某品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张某发、刘某、孙某勇、许某红为积极参加者,以许某玉、侯某、张某培、倪某权、邓某其、潘某生、王某虎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案涉及犯罪事实21起,违法行为8起,涉嫌罪名9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串通投标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追究相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开展举证、质证等庭审活动,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县直及乡镇机关人员代表,被告人亲属代表和部分社会群众共约200人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预计持续两至三日,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