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8月29日晚9时许,制作移动厕所出售的中年男子江某到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大兴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放在龙岗路附近一个院子里的一个移动厕所被盗,接到报警后,大兴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此事介入调查,“案发地点到被移动厕所被找到的地点,距离几公里。”办案民警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报警人江某告诉民警,他的工作是做活动板房和移动厕所的,而被盗的是个新的移动厕所,“是用来出售的。”江某称该移动厕所的所有材料、配件费,除去人工费在一起价值5000多元,“往外卖价8000多元。”民警调取监控发现,8月29日晚,有几名盗窃嫌疑人使用三轮车,将位于龙岗路该院内的移动厕所盗走,运到位于盗窃现场几公里远处的和平路边上的一小区,“案发地点到移动厕所被找到的地点,距离几公里。”民警介绍说。
民警调查发现,移动厕所被运到和平路边上的该小区内,经过走访,9月1日下午五点左右,在小区内一处简易超市后面的隐蔽处,民警发现了形状大小类似移动厕所的物体,且物体上用白色编织袋盖着,民警走进后掀开编织袋,发现就是被盗的移动厕所。而涉嫌盗窃的的是一名姓名夏的女子,今年63岁,家住在这处简易超市旁的一楼,夏某把移动厕所用编织袋盖着放在自己盖的超市后面放着。
于是民警对盗窃嫌疑人63岁的女子夏某进行了审查,但是夏某百般狡辩,拒不承认,而且还抵赖说以为移厕所是旧的,别人不用的,所以就拿回来了。民警问她:门口没有人拦你?她却把责任推给了别人,说门口那大爷没管。
后民警将夏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夏某承认了盗窃事实。民警调查得知,夏某家人口较多,上厕所经常不便,此外夏某说自己婆婆90多岁了,每次上厕所都上好长时间,影响其他家人上厕所,而盗窃这个移动厕所,则是方便自己婆婆使用。在龙岗路路边散步时,夏某偶然发现龙岗路附近院子里,放置了一个移动厕所,于是伙同另外俩人在8月29日晚上实施盗窃行为。经过民警调查,女子夏某并无前科,对于盗窃移动厕所的的违法行为,女子夏某也很后悔,但是为时已晚。
民警介绍,目前,夏某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事大兴派出所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王颖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 许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