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龚海平等10人重大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原创 许大鹏 2020-09-05 00:22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无检在线微信号消息:9月4日上午,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龚海平等10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的重大涉恶案在无为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龚海平为快速攫取财富,以高额工资先后雇佣刘董生、范小保、胡家祥、刘刚、倪振华、龚晓旭等人听其派遣。

2004年至2019年期间,为攫取更多利益,被告人龚海平利用“打死人”事件对石涧当地老百姓的心理强制和威慑,纠集刘刚、范小保、龚晓旭、胡家祥、倪振华、刘董生等人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非法敛财,在石涧当地进一步逞强立威,形成非法影响,造就强势地位。

通过调遣集团成员的造势,在小龙虾收购中欺行霸市,在建筑工程领域实施一系列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以及为了建造海平山庄,非法占用村民及集体土地等一系列非法行为,破坏了石涧当地正常的生活、经济秩序,对石涧的工程建筑领域造成重大影响。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龚海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刚、范小保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胡家祥、倪振华、刘董生、龚晓旭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陈先兵、卢先红、沈世海非犯罪集团成员。

一审法院认为:

无为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判决龚海平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六万元。

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九年不等,并处罚金。

一审法院还判决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退缴在案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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