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干部被依法提起公诉

©原创 宋蕾 2020-09-04 09:19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中国检察网,来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凤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队原队长丁文兵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丁文兵在被抽调至凤阳县西部地区矿山巡查执法大队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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