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团伙光天化日下盗墓 村民报警七人悉数落法网

©原创 2020-09-04 08:16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严厉打击文物犯罪,8 月31 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 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今年以来已破获多起盗窃倒卖文物案件。

案例1:村民大白天盗墓,七人悉数落法网

2020 年4 月8 日下午3 点钟,全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襄河责任区中队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电话,称二郎口镇有几个村民大白天盗掘古墓。报案人还拍下了盗墓者。

民警调查发现盗洞已经回填,加上那几天下过雨,在现场没有发现有关嫌疑人的痕迹物证。当警方返回时,与嫌疑人撞了个正着。为避免打草惊蛇和弄清文物销售途径,民警装作若无其事,径自驾车离开村子。

随后,民警对四名嫌疑人的身份、行踪和人际关系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确定隔壁村一个名叫唐某才的人也参与了盗墓。4 月21 日晚10 时许,警方陆续将於某水、於某柱、於某木、於某付、唐某才5 人抓获归案,并查出参与盗墓的於某涛和唐某水。

经查,该盗墓团伙自2019 年11 月开始在梅花垄古墓群进行盗墓,共盗掘8 处古墓,盗窃文物46 件,其中三件汉代文物被鉴定为三级文物。

警方查明,嫌疑人唐某才经邻居宋某的介绍,将盗窃的文物卖给马鞍山市含山县一个张姓男子。很快,民警在含山张某俊的家中将其抓获。据张某俊交代,他分四次购买了十余件文物,共支付给对方一万五千余元。他将买来的文物用一只塑料箱子装起来,埋在父母租用的塑料大棚里。警方对张某俊的父母进行询问才得知,其父母在今年耕种时发现了塑料箱子,他们知道这里面的东西会影响到儿子,于是将箱子里的文物埋在了附近树林里,同时用草进行覆盖。最终,警方找到了这些文物。

2020 年6 月,随着该案的另外两名嫌疑人於某涛和唐某水相继落网,梅花垄古墓葬被盗案成功告破。

案例2:工地挖出古墓葬,周边村民捡文物

2020 年3 月18 日,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该市博物馆移交线索称,在桐城市范岗镇的岳武高速公路施工工地上,发现一古墓葬,墓葬内文物被周边村民拿走,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追回。

获悉线索后,桐城警方立即安排侦查员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进行走访调查,随后发现附近村民戴某将墓葬中五件陪葬品拿回家中。经过教育,戴某及时认识到错误,并将拾回家的五件陪葬品如数上交。

2020 年4 月12 日,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再次接到报警称,在桐城市大关镇德上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发现一个古墓葬,部分文物被附近村民拿回家。经查,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挖到一堆青砖,附近村民姚某觉得是一个古墓,便进入墓室查看,发现一个陶钵并将其拿回家中。

博物馆工作人员对墓葬进行仔细检查,现场发现几个残破的青铜镜片,并根据墓葬形制和随葬品分析是宋朝墓葬,具有较高文物保护价值。民警随后找到村民姚某,对其进行一番法律宣传后,姚某将陶钵上交给桐城市博物馆。

□链接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水域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禁止私自交易。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在此之前,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文物局联合安徽省公安厅曾于今年6 月29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通知》。这是由于今年新冠疫情期间户外人员稀少,野外文物场所防范力度减弱,犯罪分子趁机大肆盗掘古墓葬,导致安徽省多地连续发生多起盗掘古墓葬案件。

我省公安机关表示,将本着对国家、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打击文物犯罪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的职责任务。

张林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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