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有新变化:职工贷款上限将根据个贷率浮动

©原创 胡霞利 2020-09-01 14:20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9月1日发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三级预警不同的措施,合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在0.8-1.2区间浮动,按照目前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45万元计算,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也将在36万元-54万元区间浮动。

《办法》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和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预测和评价,根据预先设置的预警值,采取对应的措施对相关环节进行管理。确定警戒标准的主要指标为:个贷率、资金净流量、收益率和收益承载量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判断,确定三级预警等级,即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当一级预警状态为70%≤个贷率<85%,此时资金净流量均衡。合肥市恢复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

二级预警状态中,85%≤个贷率<95%,并趋于持续上升,当资金净流量快速减少或为负数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催缴力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做好“公转商”贴息贷款准备;启动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9。当60%≤个贷率<70%,并趋于持续下降,资金净流量快速放大,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1。

三级预警状态中,个贷率≥95%时,调整收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暂停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实行贷款轮候制;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8。个贷率<60%,资金沉淀并严重过剩,增值收益很低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2。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每月初会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徐涵姝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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