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原创 钟虹 2020-08-28 14:18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了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8月28日,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11个方面62项措施,明确了安徽法治乡村建设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勾勒出江淮法治乡村建设的新蓝图。

据悉,《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努力实现涉农法规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的。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建设实现数量和质量双达标,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从完善涉农领域地方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村法治队伍建设、加快“法治+智慧乡村”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等11个方面,对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并逐一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按时完成。同时,《实施意见》以附件形式,明确了“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等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要落实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区域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加强法治乡村经费保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注重培育、选树、宣传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创新发展,为全省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管强  彭继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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