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拟提拔、重用21名干部 含1名90后

©原创 彭玲 2020-08-03 14:35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拟提拔、重用干部予以公示,征求干部群众意见。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及任职意向

王艳,女,汉族,1971年8月出生,籍贯安徽合肥,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为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巡察办公室)工作人员(保留副科级待遇),拟任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巡察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高强,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籍贯安徽合肥,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合肥高新区政法办公室(信访局)信访处处长,拟任合肥高新区政法办公室(信访局)副主任(副局长);

张超,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籍贯安徽怀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合肥高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站)副主任(副站长),拟任合肥高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站)主任(站长);

陆春宁,男,汉族,1981年6月出生,籍贯安徽庐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为合肥高新区上市企业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保留副科级待遇),拟任合肥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敬正伟,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籍贯四川阆中,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合肥高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站)主任(站长),拟任合肥高新区社会创新管理中心副主任;

田君,女,汉族,1983年5月出生,籍贯安徽合肥,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合肥高新区投资促进局电子信息处处长,拟任合肥高新区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赵娟,女,汉族,1980年3月出生,籍贯安徽涡阳,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合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拟任合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

卞晓华,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籍贯安徽肥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合肥高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经济建设处(投融资管理中心)处长,拟任合肥高新区审计中心副主任;

韩阳,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籍贯安徽和县,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张进,男,汉族,1984年1月出生,籍贯安徽含山,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经济贸易局产业协调处(区中国声谷建设协调办公室)处长;

李媛媛,女,汉族,1989年5月出生,籍贯安徽滁州,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预算处处长;

刘柯帆,女,汉族,1983年5月出生,籍贯安徽界首,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综合处处长;

孙茂丽,女,汉族,1982年5月出生,籍贯安徽明光,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为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巡察办公室)工作人员(保留副科级待遇),拟任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综合处(党政办)处长;

丁宁,男,汉族,1985年2月出生,籍贯安徽阜阳,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

何琦,女,汉族,1979年1月出生,籍贯安徽合肥,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赵凯,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籍贯安徽巢湖,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投资促进局生命健康处处长;

王震,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籍贯安徽望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数据资源局)综合处处长;

卢晨晨,女,汉族,1985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庐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数据资源局)创新发展处处长;

鲍忠杰,男,汉族,1992年10月出生,籍贯安徽合肥,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陶源,男,汉族,1987年1月出生,籍贯浙江绍兴,在职大学学历,拟任合肥高新区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综合处处长;

巩浩,女,汉族,1983年11月出生,籍贯安徽宿州,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拟任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园管委会财务处处长。

二、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用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电话:0551-65359626)或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电话0551-65324309)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2、举报、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者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要以对干部本人和干部工作关心、支持的态度,积极参与干部任前公示。凡故意诽谤、恶意中伤的,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3、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

特此公示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20年8月3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