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保险公司员工诈骗老客户 被判刑6个月罚款一千

©原创 朱庆玲 2020-07-30 17:22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隐瞒从保险公司离职事实,为老客户虚假办理车辆保险业务,以此骗取客户保费近万元。日前,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黑色iphone手机1部,依法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6日、2月21日,被害人樊某、桂某某分别通过微信联系到了去年为他们办理业务的被告人王某,咨询购置车辆保险事宜,被告人王某隐瞒自己已经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离职的事实,分别向被害人樊某、桂某某进行报价,后被害人樊某、桂某某按照被告人王某的报价,分别通过微信向其转账人民币3831元、3030元,可转账后樊某、桂某某一直未收到保险单,且被告人王某在收钱之后,便再也没回过消息。这下被害人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被告人已将钱款全部退还。2019年12月20日,被告人王某还利用上述方法骗取了被害人刘某的车险款人民币3369元,案发前已全部退还。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6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能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实施意见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市民图方便省事,长期通过一个业务员办理业务,有些业务员还会提供上门服务。可绝大多数客户对业务员的真实情况并不十分了解。消费者的麻痹大意,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一味信任某个业务员,交易时务必要求业务员出示相关证件和手续。在遭遇诈骗后,要注意保存相关聊天、转账记录,并及时报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