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白术俊等20人涉恶案开庭 19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原创 陶娜 2020-07-22 10:33

2020年7月20日上午9点,由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术俊、白洋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20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一案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级检察员王海涛及检察官曹培涛、王雷、陈冰青,检察官助理李文灵出庭支持公诉,颍上县人民法院法官张树立担任审判长,20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自2010年以来,被告人白洋洋倚仗其父亲被告人白术俊担任颍上县八里河镇潘冲社区党支部书记的职务影响力,纠集其家族成员被告人白标等人以及任家胜、刘来全、刘状、陈元宝、凌祥、任家礼、马典红、沈续彪、沈乐、芦刚、马鹤明等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白术俊的庇护、直接参与下,白洋洋等人在八里河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

白术俊、白洋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侵蚀了村级基层政权,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恶劣、危害深远。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依法追究白术俊、白洋洋等2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办理过程中,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20名被告人送达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根据各被告人实施犯罪的事实、性质以及情节等,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庭审前,除张家云等3名被告人外,其余17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在庭审中,又有两名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至此,除被告人张家云外,本案19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整个庭审活动比预期提前一天结束,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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