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多名干部因防汛不力被通报 包括一名县委常委

©原创 蒋六乔 2020-07-16 08:35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13日22时至7月14日4时,安庆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对同马大堤宿松段开展防汛工作督查,发现宿松县复兴镇老岸社区、高屯社区未按规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员的问题。为进一步严明防汛抗洪救灾战时纪律,现将相关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发现的问题
   

1.宿松县复兴镇老岸社区同马大堤防汛责任区域为47+152—49+376,总里程为2224米,巡堤查险人员按规定应不少于44人。7月13日22时34分至53分,督查发现值守点一号工棚有8人在岗,二号工棚有11人在岗,三号工棚有8人在岗,巡堤查险人员共计27名,缺17人。
   

2.宿松县复兴镇高屯社区同马大堤防汛责任区域为51+518—52+980,总里程为1462米,巡堤查险人员按规定应不少于29人。7月13日23时03分至15分,督查发现值守点一号工棚有8人在岗,二号工棚有11人在岗,巡堤查险人员共计19人,缺10人。
    

二、处理决定
   

1.谢长兵,宿松县委常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作为联系复兴镇县级干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复兴镇老岸社区、高屯社区未按规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员的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谢长兵诫勉谈话。
   

2.石桂华,宿松县复兴镇党委书记,副县级,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复兴镇老岸社区、高屯社区未按规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员的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由市纪委给予石桂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罗沐海,宿松县复兴镇镇长、复兴镇同马大堤防汛指挥所所长,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复兴镇老岸社区、高屯社区未按规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员的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责成宿松县纪委给予罗沐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桂敬炉,宿松县复兴镇副镇长、复兴镇同马大堤防汛指挥所常务副所长,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复兴镇老岸社区、高屯社区未按规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员的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责成宿松县委免去桂敬炉宿松县复兴镇副镇长职务。


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表示:当前,防汛工作到了最关键、最吃劲的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战时标准、战时状态、战时纪律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防汛工作各项指令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做好巡堤查险、应急处置等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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