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余万元 颍上一小学教师被提起公诉

©原创 王吉祥 2020-07-09 18:49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9日,颍上县第二小学教师李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由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李某某在从事颍上县第二小学教师工作期间,利用其从事教学活动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二十余万元,属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为颍上首例教师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高武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